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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力救济四个条件

私力救济四个条件

私力救济包括自助行为与自卫行为。自卫行为包括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实施自助行为的条件为:

(一)须为保护自己的权利

(二)须情事紧迫来不及请求国家保护

(三)须采取法律许可的方式

(四)须事后当即请求国家保护。

二、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危险的“现时性”。指本人或者他人的生命、身体、自由、财产或者公共利益遭受正在发生的“急迫危险”。

2、具有“避险目的”。即避险人主观上是为了避免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身体、自由、财产或公共利益上之急迫危险而采取避险行动。

3、避险行为具有“必要性”。即避险属于不得已,不采取避险措施,就不能保全更大的法益。

4、避险行为具有“相当性”。紧急避险行为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一般指所加于他人的实际损害,不超过所避免的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

三、自主的构成要件

(一)须为保护自已的请求权。注意三点:

1、仅限于请求权(支配权、抗辩权、形成权依其性质不能以自助行为救济)。

2、仅限于自己的请求权(保护他人的权利,不成立自助行为,但可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

3、请求权附有抗辩权(如诉讼时效期间经过)或者请求权依其性质不得强制执行的请求权(如提供劳务请求权)不可自助。

(二)情事紧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并且如果不实施自助势必导致请求权难以实现或者无从实现。

(三)不超过必要的限度。具体而言,如果扣留财物即可达到目的,则不得毁损财物如毁损财物即可达到目的,则不得拘束其人身。无论如何,均不得伤害其身体。自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的,构成侵权行为。

(四)事后必须及时请求公力救济。自助后,如不及时请求公力救济,不发生自助的效力,无违法阻却性,行为人可能须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规定的私力救济在时间上要求情况紧迫,不立即采取措施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公安机关在执法中要准确把握私力救济的合法界限,重点查明以下四方面情况:

一是前提条件,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

二是必要条件,即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三是范围条件,即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财物等合理措施

四是合法条件,即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本案中,朱某泽的违章建筑侵害了朱某栓的合法权益,但是案发时并不具备十分紧迫的情形,案发时虽是雨季但当天并未下雨,朱某栓完全有时间有渠道通过合法手段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却采取了简单粗暴的砸墙手段。虽然其主观上交代是为了排水才实施砸墙行为,但其私力救济行为实际造成了不必要的危害后果,故其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损毁他人财物。

私力救济是指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靠自身的实力,通过实施自卫行为或者自助行为来救济自己被侵害的民事权利。行走于公力救济边缘的私力救济,是人类社会最初的权利救济方式。在现代社会中,私力救济依然保持了它自己的领地,与公力救济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维护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私力救济包括自助行为与自卫行为。自卫行为包括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实施自助行为的条件为:

(一)须为保护自己的权利

(二)须情事紧迫来不及请求国家保护

(三)须采取法律许可的方式

(四)须事后当即请求国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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