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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变更居住地会被拒绝吗

缓刑期间变更居住地会被拒绝吗

缓刑期间变更居住地是允许的,只是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负责监管的部门报告,包括电话号码变更。在缓刑期间需要外出,必须申请,获得批准才能离开本地。

现执行地不会拒绝。缓刑一般情况下是以居住地为准的,就是说会在你现在的居住地执行缓刑。但是有些时候会遇到。比如结婚,离异家庭变故后无法在现执行地执行的,可以向现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申请变更执行地,但是这个的关键是你要去的地方的社区矫正机构会不会接受你。

有正当理由基本是不会拒绝,但还是需要走审核的流程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法律文书应当抄送现居住地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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