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的宣誓词
谨记使命和责任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由区调处中心主任陈红霞同志领誓,76名专职调解员,面向国旗,右手举拳,庄严宣誓。彰显了人民调解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尽责的坚定信念,宣誓了人民调解员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人民、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庄严承诺。
誓词:
“我志愿成为一名人民调解员,忠于党和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恪尽职守,服务社会,坚持发展“党的经验”,为平安城市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补充:
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我志愿成为一名人民调解员,忠于党和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恪尽职守,服务社会,坚持发展“。
我是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参与人民调解,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让人间多一份爱,多一份家的温暖!
调解口号
2、人民调解为人民,化解矛盾一家亲。
3、调和纠纷不平事,解开心中千千结。
4、调解千万家,温暖你我他。
5、各退一步矛盾解,互让一分干戈化。
6、民间纠纷找调解,有法有据促和谐。
7、人民调解千秋业,平安杭州万代兴。
8、树立人民调解主体地位,营造和谐平安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