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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供暖停暖需要什么手续

青岛供暖停暖需要什么手续

1、单户单控系统:

(1)用户可通过“大唐青岛西海岸热力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推荐方式、方便快捷)上传身份证、房产证原件或者复印件,经公司审核通过后,办理开通、报停业务。

(2)用户也可持房产证、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到收费大厅办理,代办人办理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停止用热手续的用户,如逾期未交纳热费,供热单位有权停止供热,停热前所产生的热费由用户承担,且本年度不再办理开通供热手续。

2、非单户单控系统(老系统):

(1)办理开通业务的用户应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到收费大厅办理开通手续,需自行将室内暖气片与主管道进行连接,打压正常后方可用热。

(2)办理停供业务的用户可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到收费大厅办理停供手续,需自行断开室内暖气片,断开时须将控制暖气片的阀门一起拆掉,并用丝堵将断开管道进行封堵如属单管串联系统,须将暖气管道短接,保证单元内其他用户正常用热。拆网后,需工作人员上门对室内供热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停供。

(3)非单户单控系统(老系统)用户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停止用热手续,视为正常用热。

办理方式一:10月16日前通过“青岛能源集团”微信公众号→点击“指尖业务”→选择供热业务“业务办理”,服务内容选择“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服务”,上传所需材料的照片即可提交办理

办理方式二:10月16日前由房主本人携带房产证和身份证到公司对外服务窗口办理。

✪办理条件

1.房屋产权人或房屋实际居住人。

2.供热企业其他规定。

✪申请材料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2.身份证(房主)。

✪办理环节和时限

1.受理(即时)

2.办理(7个工作日)。

备注:受理和办理并行。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

供暖报停后再开通,需要房主本人携带身份证、房产证、供热卡到热力公司营业厅办理。等客服核对相关证件后,填写申请恢复供暖的表格,即可完成全部手续。而在新的供热季到来前,供热方会派人打开热水管入户的阀门。简单来说,就是供暖报停后再次开通只需携带房屋相关证明、采暖报停单、用户服务卡等证件到市热力公司各服务网点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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