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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墉办过哪些案

刘墉办过哪些案

刘墉办过山东国泰贪污一案。国泰是皇妃的伯父,又是和绅的党羽,他利用这些关系在山东作威作福,贪赃枉法,结党私营,朝中的大臣敢怒不敢言。

乾隆派和绅、刘墉等人前去查办这个案件,由于国泰是和绅的人,和绅对他多加维护,给刘墉的调查制造了许多麻烦。

刘墉化妆成一个商人,暗自去调查,发现国泰果然是“一身腥”,刘墉暗中搜集证据,这时候皇妃,朝中一些大臣纷纷为国泰说情,刘墉排除重重的阻力,向朝廷历数国泰的罪行,最终国泰由于证据确凿,认罪伏法,这个案件当时轰动朝野,刘墉也成了名人。

乾隆四十六年,刘墉升任为都察院左都御史,次年三月任职南书房,不久又充任三通馆总裁。此时山东巡抚国泰结党营私,刘墉奉旨审理山东巡抚舞弊案。

刘墉至山东假扮成道人,步行私访,查明山东连续三年受灾,而国泰邀功请赏,以荒报丰。

征税时对无力缴纳者一律拿办,并残杀进省为民请命的进士、举人九人。

刘墉如实报奏朝廷,奉旨开仓赈济百姓,捉拿国泰回京。

此时皇妃已为国泰说情,有的御史也从旁附和,和珅亦有意袒护国泰。

刘墉遂以民间查访所获证据,历数国泰罪行,据理力争,终使国泰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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