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持有大量外汇,只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不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一)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
(二)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
(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四)特别提款权
(五)其他外汇资产。
第四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