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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保怎么增加城镇职工

天津社保怎么增加城镇职工

社保增加城镇职工分为几个步骤:

1、在社保信息中点击“缴费管理”-“城镇职工增加”。

2、点击“新增”,录入参保人的证件号码,如该人员为恢复参保或者就业信息已登记人员,系统可自动查询该人员相关信息,带入页面,未无信息的人员则需要单位用户手动填写相应的登记信息。

3、用工单位进行派遣人员增加时,用工范围选择“派遣人员()”,如人员为新参保或暂停参保状态,可选择派遣单位,正常录入其他信息后可提交。如人员已是正常参保状态,无法在网厅进行增员。

4、录入职工工资并根据提示上传相应附件,系统会依据当前缴费基数上下限显示对应缴费基数(为整数)。

5、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进行提交。系统自动列表显示本单位申报记录,包含姓名、证件号码、工资、缴费基数、申请时间、进度状态、审核意见(审核不通过时可查看)。

6、城镇职工增加审核通过,可于次日输入结算期,打印最新《综合业务处理单》。如需打印历史《综合业务处理单》可到“综合业务处理单打印”功能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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